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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制教师240人公告(2)
作者: 吴江人才网wj.jsrc.com 时间:2020/12/7 阅读:177次

五、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12月19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结果。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1)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3)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4)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出具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研究生阶段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学生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6)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外,还应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第(2)~(7)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七、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相应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材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其中音乐、体育、美术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其面试成绩包括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各占面试总分的50%。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同一职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参加体检的人员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由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选岗确认工作单位。吴江区教育局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九、录取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在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代码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通知书》开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聘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十、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暂无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须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录用人员选岗后须参加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跟岗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工作举报电话:63950942,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51、63981953、63981967、63981971 。

十二、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2.2021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3日

原标题:2021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原文链接:https://www.wjjyxxw.com/html/3/2020-12-03/content-52555.html

2021江苏苏州吴江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制教师准考证打印入口已发布,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20年12月17日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

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12月19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结果。

以上就是2021江苏苏州吴江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制教师准考证打印入口,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20年12月17日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

2021江苏苏州吴江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制教师准考证打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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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苏州吴江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制教师报名入口已发布,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12月11日22:00。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

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3)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出具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另须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12月11日22: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3.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12月13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12月13日17:00。

5. 吴江区教育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12月14日12:00。

6.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13:00—16:00。

7.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20年12月17日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以上就是2021江苏苏州吴江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制教师报名入口,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12月11日22:00。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

2021江苏苏州吴江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制教师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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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制教师240人岗位表已发布,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12月11日22:00。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

点击下载:

2021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面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各学历阶段均须具有相应学位);户籍、生源地均不限。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应届毕业生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各学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七)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详见附件:《2021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

3.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上述人员符合本简章规定及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也可报考其他岗位。

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以上就是2021江苏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制教师240人岗位表,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12月11日22:00。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

2021江苏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制教师240人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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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江苏省泗洪县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县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正式事业编制)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泗洪及教育概况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地处江苏西北、淮河下游,东临洪泽湖,西与安徽接壤,位于长三角经济区和江苏沿海经济带交叉辐射区域,行政区划面积2731平方公里,人口110万,是中国著名的白酒之乡、螃蟹之乡、生态旅游之乡,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近年来,我县持续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先后与泰州市姜堰区、南通市通州区、浙江海亮教育集团合作办学形成虎啸龙吟之势,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目前,全县共有普通高中7所、中职3所、初中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7所、小学19所,在校生22万人、在校教职工1万余人。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2021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教师资格证等条件。相关政策规定,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4.志愿在泗洪县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受到记大过、留党(留校)察看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4) 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泗洪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0619306);

(5)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洪县教育局联合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选岗和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各高校就业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考察标准、体检标准等)。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届时工作人员将进行初审,并通过短信回复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视为报名不成功。请考生及时查看审核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网址(扫码右侧二维码进入报名→):

报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简介表(五)》(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复审

通过报名和资格初审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如下:(附件)

(联系人:华老师18351592237 王老师17775270711)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教师资格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招聘的高校毕业生适用“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暂不提供;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④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成绩表》。上述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确认的(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现场确认不合格、考生放弃现场确认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资格复审现场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直接组织考试,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考点所在省份的健康码,资格复审(考试)前,考生须接受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及考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四)面试

面试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面试时间为资格复审后两日内,面试地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详细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采取演课(试讲)形式进行。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等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即面试总分的50%)为合格,对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对象,考察人选名单在考点学校内及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结束两日内,教育主管部门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双向就业协议,以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在考点学校内及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参加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选岗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均须参加公开选岗定岗。公开选岗定岗办法请见附件2。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泗洪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学籍档案材料到泗洪县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报到时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执行全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考察、体检、选岗和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简章发布。由县人社局与县教育局共同发布。

(二)考试组织安排。本次招聘所有考试由县人社局与县教育局共同组织,考试全程邀请县纪委进行现场监督。

(三)责任分工。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县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

本简章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泗洪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527-86239269。

政策咨询qq群:1156397782。

监督电话: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

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组,0527-80791057。

泗洪县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泗洪县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开选岗办法.doc

泗洪县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doc

泗洪县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docx

泗洪县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表.docx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3日

原标题:江苏省泗洪县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ihong.gov.cn/sihong/tzgg/202012/d5a3846093f048f1b86d1d2b3c2d1be9.shtml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计划

招聘的范围对象是: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

2021年滨海县教育系统第一批校园招聘计划347名,在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设点,并面向上述四所学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实施招聘。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1年第一批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1年第一批校园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

5.志愿在滨海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7.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及相关招聘学校2021年第一批校园招聘赴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并面向上述四所学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实施招聘,各考点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安排见附件3。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4);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个人在被聘用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的承诺书。

(4)2019届和2020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2021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

(5)师范类证明,报考本科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所学专业师范类证明,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或个人在校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之一所学专业注明“师范”字样的,则不需要再提供师范类证明。

(6)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所有报名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应聘。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1.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生岗位设1:2开考比例,本科生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本科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五、聘用

(一)选岗和签约。研究生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选岗结束后所有岗位不再递补。

本科生岗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二)体检和考察。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三)公示。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寄送至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江苏省滨海县中市北路199号,邮编:224500。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被聘用人员在滨海县从教期间须服从区域内学段间调剂。

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出滨海教育系统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

六、招聘工作咨询

未尽事宜,由滨海县人社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滨海县教育局0515~84222407,滨海县人社局0515~89196060,联系人:周老师。

滨海县第一批校园招聘教师计划(研究生).xls

滨海县第一批校园招聘教师计划(本科生).xls

滨海县第一批校园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滨海县第一批校园招聘教师考点安排表.xlsx

滨海县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2日

原标题:滨海县2021年第一批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binhai.yancheng.gov.cn/art/2020/12/3/art_11038_3458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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